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自有物业的资产管理,按照公司物业租赁相关规定,现计划对椿树园、石榴园等三处自有房产自行进行公开招租,详细如下:
一、出租人:万象城AWC888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。
二、房屋概况:椿树园,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椿树园15-18号底商1层A,建筑面积351.96平方米;
椿树园,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椿树园15-18号底商1层B,建筑面积196.49平方米;
石榴园北里,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园北里49号,建筑面积:地上258.53平方米,地下428.03平方米,邻近地铁10号线石榴园站,交通便利。
三、招租形式:采取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租,以年租金报价最高者中选。
四、出租条件:
(一)款项支付要求:本项目出租押金为两个月租金(不计利息),租金付款周期为半年一次,先付后用。
(二)租期及租金:租赁期五年,租金由各意向承租方自由报价,且合同期内逐年递增3%。
(三)项目内所产生的水费、电费等各项费用,由承租方承担。
(四)项目内所有设备设施,如变压器、消防等,由承租方负责日常管理及维修、维护,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。
(五)本项目不提供车位。
五、对承租方要求
(一)招租标的物不得从事娱乐、餐饮等招租方不允许的业务;不得在以上场所内经营危化品、环保限制、超出承租方经营范围事宜,承租方不得将场所转租。
(二)承租方装修、改造时,不得擅自修改标的物主体结构,不得在室内外私搭乱建。
(三)承租方装修所涉及的消防等各项手续的报批、验收及相关费用,由承租方负责。
(四)承租方负责招租标的物的日常管理,负责与项目所在辖区政府的安全、消防、环保等各项事务对接处理,出租方可根据需要提供协助。合同期内产生的所有安全、消防、环保事故等责任,由承租方承担。
(五)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办理事宜,由承租方自行解决。
(六)承租方须依法经营、证件齐全、按章纳税,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、检查和监督,并按时交纳房租。
(七)其他事项约定以合同为准。
六、报名方式
公告期间,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出租方联系,进行现场踏勘等工作,如有承租意向,可自行登录万象城AWC888守正电子招标平台()进行注册,并在平台查找《关于椿树园、石榴园等三处房屋出租项目》公告,在约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响应,后期开展评审工作。如对此项目有任何疑问,贵公司可从以下地址获取进一步的信息:
联 系 人: 郭威
联系电话: 010-64056092